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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节”送温暖、推荐选树先进集体和个人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热度:

各基层工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工会财务先进单位、工会财务先进个人、女职工先进集体、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1号)、《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 “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 、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2号),洛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洛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洛妇发〔2023〕28号)精神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现对“双节”送温暖、推荐选树先进集体和个人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元旦、春节“双节”送温暖活动

(一)教职工重特大疾病帮扶申报

1.申报条件

本年度生病住院,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0,000元以上,且因病致困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可以申报。原则上去年已享受重特大疾病帮扶的教职工本年度不再申报。

2.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应持本人医疗费用等有效单据,填写教职工重特大疾病帮扶申请表,报所在基层工会。经基层工会集体讨论,报请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排序填写教职工重特大疾病帮扶申请汇总表,报送校工会。校工会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后,集体研究讨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二)“双节”送温暖申报

1.申报条件

个人及家庭成员生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原则上,因生活困难已受到慰问的,或去年已享受困难补助的教职工不再申报。

2.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提出,填写“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登记表,报所在基层工会。经基层工会集体讨论,报请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排序填写“双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申请汇总表,报送校工会。校工会对各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教职工申请材料集体研究,公示无意义后予以补助。

(三)教职工遗属困难补助申报

1.申报条件

生活困难的教职工遗属。

2.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遗属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联系人电话),校工会商人事管理事务部门确定,予以补助。

(四)相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对所属教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帮扶对象。

2.教职工重特大疾病帮扶、“双节”送温暖申请材料,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经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月16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致远楼517室),电子版发送校工会邮箱hnkjdxgh@haust.edu.cn。

3.教职工遗属困难补助申请书,由本人(或子女)于1月16日前送至致远楼517,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4231036。

二、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洛阳市妇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1个、“模范职工小家”2个,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1名、优秀工会工作者2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名,洛阳市三八红旗手1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1.女职工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的系、科室。评选条件为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且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系和科室。

2.“模范职工小家”

(1)基本条件: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高校院系工会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或小组长,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壮大,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高校院系工会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高校院系工会完成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满意度高。

(2)其他条件:基层工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存在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教学、安全等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教学、安全等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劳动争议案件易发多发,近三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职工事件的;近三年内未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不按期换届选举,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3.女职工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中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女职工。各单位推选时要适当向基层倾斜。评选条件为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

4.优秀工会工作者

(1)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地执行工会各项制度,完成工会各项任务;理想信念坚定,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和集体协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热爱工会工作,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在近三年来的会员测评中获得满意等次。所负责的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受到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

(2)其他条件:基层工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会干部不得申报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党政部门的;工会不依法按期换届选举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不推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制度,劳动争议事件多发易发、不认真解决的。

5.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忱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在各项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

6.洛阳市三八红旗手

(1)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现代化洛阳建设中奋勇争先,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一般应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称号或专业奖项;洛阳市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2)其他条件: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洛阳实践中担当作为。注重推荐在基层一线坚守职责、甘于奉献、不断创造新业绩的优秀女性,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肩负重任、勇攀高峰的女性,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展现担当作为、拼搏实干的女性,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引领作用的女性,以及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美丽洛阳建设、体育运动、防汛救灾、民族团结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模范职工小家”,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洛阳市三八红旗手6项荣誉,各基层工会自愿在本单位各推荐1个候选名额,在校工会或其他基层工会各推荐1个候选名额。

2.各基层工会负责本单位候选名额相应荣誉的推荐表(或申报表、登记表)的填报工作,推荐的其他单位候选名额,报送推荐名单即可。

3.正处级及以上干部不作为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县处级以上干部不参评洛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推荐,担任处级以上的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对待。

4.各基层工会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在工会小组分别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听取意见,经基层工会集体讨论,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最后公示确定推荐人选。

5.推荐人选经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评选、研究、公示,并按要求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后确定上报。

(四)材料上报时间

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名单、推荐表(或申报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4年1月16日前报送至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64231441

电子邮箱:hnkjdxgh@haust.edu.cn

地址:致远楼517室

                    校工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