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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7日  热度:

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36 号)和《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及名额

评选比例为学校家庭总数的2%。各基层工会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平等和睦相处。

3.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文明礼貌,乐于助人,邻里关系良好。

4.家教良好。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积极参与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三、评选办法

各基层工会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并经本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将由基层工会领导签字、盖章的《河南科技大学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2),于4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致远楼517室)。

            校工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