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妇联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通知》《洛阳市妇联关于推荐河南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巾帼建功标兵1名。
评选对象是:在“巾帼建新功 中原更出彩”实践中,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巾帼建新功”系列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胸怀大局,热心公益。在大战大考中展现担当作为,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领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
5.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
三、推荐人选要求
1.农、林等科技创新、专业技术骨干。
2.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原则上应获得市厅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4.已获得全国妇联、河南省妇联评定的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推荐程序
1.分工会推荐。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及人选要求组织评选,推荐符合条件人员1名,填写《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2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hnkjdxgh@haust.edu.cn,联系人:陈万霞,电话:64231441。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2.资格审查。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分工会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评审。组织召开评审会,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
4.公示。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5.上报推荐人选。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洛阳市妇联。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 漪
副组长:李会宗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学峰 田子俊 巩晓阳 刘国礼 关 扬 孙东安 李 方 张 杰 张延萍 金 玉 彭晓红 褚晓飞 翟蒲杰
河南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