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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洛阳市妇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热度:

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先进单位、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财务先进单位、工会财务先进个人、女职工先进集体、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1〕27号)《洛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洛阳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洛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洛妇发〔2021〕31号)精神,现将推荐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2个(含一附院1个,由一附院工会牵头评选),洛阳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女职工先进个人2名,洛阳市三八红旗手1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基层工会的班组、科室。

评选条件: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且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

(二)洛阳市三八红旗集体

评选对象:以女性为主体(女性在本单位比例超过或等于60%)的单位及组织。

评选条件: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

(三)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

评选对象:工会专兼职干部。

评选条件:热爱工会工作,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心服务职工群众,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近3年内已获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或同级及以上称号的不得重复参选。

(四)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基层工会中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女职工。

评选条件: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

(五)洛阳市三八红旗手

评选对象: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职工,倾向从事一线工作的女职工。

评选条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热心扶贫济困,乐于奉献爱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关心、关注、关爱困难群众,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1.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洛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女职工先进个人,洛阳市三八红旗手五项荣誉,各分工会自愿在本单位各推荐1个候选名额,在校工会或其他分工会各推荐1个候选名额。

2.各分工会负责本单位候选名额相应荣誉的推荐表(或登记表)(见附件1、2)的填报工作,推荐的其他单位候选名额,报送推荐名单即可。

3.处级及以上干部不作为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女职工先进个人,以及洛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推荐对象。

4.各分工会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在工会小组分别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听取意见,经分工会集体讨论,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最后进行公示确定推荐人选。

5.推荐人选经校工会委员会组织评选、研究、公示,并征求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确定上报。

四、材料上报时间

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名单(见附件3)、推荐表(或登记表),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2年1月10日中午下班前报送至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陈万霞,电话:64231441

电子邮箱:hnkjdxgh@haust.edu.cn

地址:致远楼517室

                          校工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