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2021年当年年满60周岁(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
1.具有本辖区户籍的或户口迁入外省但仍在本辖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未享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3.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由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申请(周六周日不办公)。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夫妻两人同时申请的须分别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 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复印件各1份);
4.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5.《婚姻生育状况证明》,从单位退休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出具,无业人员由其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6. 婚姻有过变动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死亡证明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年审时间和对象
1. 年审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由应参加年审的对象,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参加年审。所需具体材料,请咨询所在社区居委会(周六周日不办公)。
2. 年审对象:已享受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的所有对象。
五、办理程序
1. 新申请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独生子女父母请到所在社区领表办理。
2. 持个人婚育状况证明到退休前所在基层单位签字盖章。
3. 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地址:致远楼517)盖章。
4. 到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按照社区要求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六、温馨提示
1. 请大家相互转告,如不参加年审视为自愿放弃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费。
2. 请到所在社区领取表格,因各社区具体要求略有不同,请向所在社区咨询申请和年审所需要的材料。
3. 咨询电话:陈老师64231441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