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养老补贴)与审核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958年1月1日至1958年12月31日出生的教职工,均可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二、申报截止时间
本年度,需要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元月31日(在此时间前所有程序走完)。按照《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公告》精神,逾期未申报的,不能享受当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且以后不予补发。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和统一格式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2、持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到分工会签字盖章;
3、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地址:西苑校区校医院二楼)审核签字盖章;
4、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按照社区要求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四、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正反面印一张纸上);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一家三口单页)各1份;
3、申请人1寸免冠近照4张;
4、单位婚育状况证明;
5、申请人提供本人名下有效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6、加盖出具证明单位签字盖章的《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五、扶助标准
每人每年960元。
校计生办电话:64231789
校工会
2018年1月8日